【有恒·第173译】非自由的和平?——冲突管理的“威权模式”

日期:2023-06-09 作者: 点击:[

 

连小倩编译

文献来源:David Lewis, John Heathershaw and Nick Megoran, “Illiberal Peace? Authoritarian Modes of Conflict Management,”Cooperation and Conflict,Vol. 53, No. 4,2018, pp. 486-506.

一、研究背景

20世纪90年代,通过国际谈判来推动和解是解决国家内部冲突的一种常见模式。但进入2000年后,这种模式的出现频率开始下降,尤其在2010年以后,用和平手段解决冲突的规范愈发受到质疑;同时有人认为,通过军事胜利来解决战争的历史规范正在复苏。正如在车臣和斯里兰卡等地,军事胜利成功结束了长期的武装冲突。冲突管理模式出现了新的变化,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在侵犯主权、政权更迭和外部干预等问题上陷入僵局,各主权国家越来越多地采用强制做法来解决国内武装冲突。这种冲突管理模式的“威权化”转向反映了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重大变化。

然而,现有的研究尚未充分认识到主权国家在冲突管理实践中的这一重要转变。既有关于和平与冲突的研究往往规避对“非自由主义式和平”的解释,或仅仅以简单的概念来概括非自由式的冲突管理行为。这些研究既不能合理解释当下冲突管理实践的转变,也阻碍了对非自由和平的政策反应。本文作者通过对俄罗斯、斯里兰卡、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和土耳其等国家的冲突管理实践进行考察,对非自由式的冲突管理行为进行了提炼,形成了一个新的概念——“威权冲突管理模式”,这种威权冲突管理实践涵盖了话语、空间和经济三类具体的实践行为。作者提出的威权冲突管理模式摆脱了自由主义和平的禁锢,能够更加精准地描述当前的冲突管理模式,是对国际体系中的自由规范和实践的一个重要挑战。

二、自由与非自由式和平

冲突管理的“非自由转向”需要放到“自由和平”的理论与政治危机中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自由和平建设理论强调国际干预的重要性,主要措施包括国际斡旋,和平谈判,军事干预,受国际监督的选举,关注人权、性别平等和保护少数群体,促进法治和安全部门改革,限制冲突各方使用武力等。在自由和平建设理论看来,解决国内冲突的路径在于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来实现冲突双方的沟通,最终达成权力分享协议,完成冲突的解决。与此同时,自由和平建设理论也面临广泛批判,如认为自由和平的意识形态基础直接剥夺了当地行为体的能动性,而且还掩盖了许多冲突的根源在于“具有剥削性的国际经济体系、新殖民主义、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这一真相。

近年来出现的国内冲突往往以与自由和平建设理论相悖的方式结束,如大部分国内冲突都以一方绝对的军事胜利来结束,或通过谈判实现短暂和平后又被威权的政治秩序所取代。即便在某些国家,冲突双方虽开展了协商谈判,但不久后又陷入一种战后威权政治秩序中,结果是仍以单方的胜利为终结。换言之,即便冲突双方实现了权力的分享,但分享权力的协议也往往是走向威权秩序与单方面获胜的过渡阶段,即使开展联合国维和行动,也无法保证冲突双方经由权力分享促成的民主结果能够最终落实。事实上,在后冷战时期开展的19项重大和平建设任务中,只有9项在任务启动五年后建立了某种形式的“民主”政治制度。

作者观察了一系列自2000年以来明显偏离自由式的冲突解决机制的案例,主要包括以军事胜利结束的冲突、谈判协议之后的“后冲突”(post-conflict)秩序和“冻结冲突”(frozen conflicts)中的冲突管理模式,从中可以明显发现一些国家在冲突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发生了转变。冲突管理模式的转变最明显的案例发生在斯里兰卡。2006年后,国际调停的和平进程趋于崩溃,取而代之的是斯里兰卡政府对反叛组织的大规模镇压,最终结果是,政府于2009年成功击败反叛组织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除斯里兰卡之外,安哥拉、柬埔寨和塔吉克斯坦在20世纪90年代都经历了国际调停的和平谈判,但各国很快就放弃了这一模式,转而选择通过威权做法管理内部冲突或动乱。

作者在借鉴部分学者关于非自由式冲突管理模式的研究和对于威权政体新发现的基础上,提出“威权冲突管理”(Authoritarian conflict management)的概念,并将其细化为三个部分,即威权冲突管理的空间、话语和经济实践。

三、威权冲突管理实践

威权冲突管理模式与自由和平模式最为本质的区别在于:前者寻求借助国家强制手段与权力等级结构,通过对公共话语、空间和经济资源的霸权控制,来预防、缓和或终止一国内部的暴力冲突;而后者则寄希望于妥协、谈判和权力分享来终止冲突。军事手段是威权冲突管理模式中常见的冲突管理手段,但却不是唯一的手段。国家会试图通过在不同的社会领域(包括公共话语、空间、经济资源)的霸权控制来减少冲突方开展动员的机会和资源,从而实现对冲突的长久管理。也就是说,威权冲突管理模式是一种持续的治理模式,涵盖了冲突的不同阶段,包括停止武装暴力、冲突后的重建进程以及持续的预防冲突机制。

就威权冲突管理的使用范围和价值而言,首先,虽然威权冲突管理的许多机制符合一般意义上的“威权国家”政治统治的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模式不适用于“民主”或“半民主”国家。其次,对威权冲突管理模式的讨论并不包含相关的价值判断,威权冲突管理模式本身就是一套连贯的价值和规范,而并非是对自由和平模式的偏离。虽然从长远来看,管理冲突的威权方法不一定是可持续的,也没有提供解决冲突的可能手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威权管理模式是无效的,不同于自由式和平模式希望解决安全和承认的基本需求,威权冲突管理模式仅仅寻求限制反叛的机会和经济激励,其目的只是实现对冲突的持续管理,对暴力冲突的解决和遏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威权冲突管理实现了它的使命。

(一)话语实践

在实践中,解决冲突的自由和平模式通常依赖于非正式的谈判策略或正式的和平进程,试图协调冲突各方的不同意见以达成共识。然而,威权冲突管理模式则认为,谈判和协商反而会为潜在的敌人提供表达不满和动员内部和外部支持的机会。因此,国家更倾向于压制不同意见,推行霸权主义话语,试图使国家的武装反对者失去作为潜在谈判伙伴的合法性。

为实现上述目标,威权冲突管理模式在话语实践上形成了三条路径。一是试图控制新闻传播和知识生产,以垄断对冲突事件的解释权。在全球化与信息化的今天,信息审查变得越来越困难,但政府仍然可以通过强制措施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冲突区域从而对冲突事件进行细致报道,进而形成对冲突地域的话语封锁。如在埃塞俄比亚,记者需要特别许可才能访问受冲突影响的欧加登地区,但现实却是很少有记者能够得到许可。土耳其、缅甸、斯里兰卡等国家也都存在限制报道冲突地区与冲突事件的类似操作。

二是强化官方话语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冲突地区的官方话语旨在对反对派进行“去合法性”和“去合理性”,因此,官方话语宣传得当,能够达到剥夺冲突方的合法性、削弱冲突爆发的合理性的重要作用。在具体的话语操作中,恐怖主义与反恐话语是当前国家针对国内冲突的重要话语工具,为政府采取强制措施提供了合法性。最为明显的例子是斯里兰卡政府。2006年后,斯里兰卡政府将猛虎组织描绘成一个纯粹的恐怖组织,拒绝承认他们在和平进程中作为政府平等谈判伙伴的地位。此外,“种族灭绝行为-惩罚种族灭绝”“朋友-敌人”“反和平分子-和平维护者”等都是常用的官方话语工具。

三是官方话语与大众话语相结合。成功的话语策略既能反映、更能塑造公众态度与社会舆论,因为掌权者可以构建一种“霸权话语”(hegemonic discourse)以展示葛兰西(Gramsci)所谓的“常识”(common sense),即非哲学家的哲学,也即大多数普通民众所共享的世界观。霸权话语机制的核心逻辑是,支配地位可以通过微妙的、常规的、日常的,因而也是“自然的”和“可接受的”文本和对话形式来获得和再生产。因此,官方叙事、比喻和隐喻在日常生活中的传播产生了一种“更深层次的霸权”(deeper hegemony),这种深层霸权又反过来强化了官方对话语的控制。尽管在大多数冲突和冲突后局势中,暴力是维持霸权话语的重要机制,但威权政府无法仅仅依靠强制来维持话语的稳定。因此,对于冲突的话语解释会逐渐从政治和媒体领域转移到半公共和半私人领域,使官方思想和解释成为民众日常话语的一部分,成为大多数人对世界的公认看法。

(二)空间实践

在和平与冲突研究中,“空间”的概念长期被忽视。自由和平建设将空间视为一个潜在的公共领域:一个现代的集会场所,在那里可以通过对话解决冲突。谈判的空间便是为解决冲突而有意创造的产物。和平进程寻求将行为者从有争议、冲突的空间转移到一个架空的全球空间中,其中国际媒体、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占主导地位,以寻求冲突的解决。同时,在和平协议中,自由派和平缔造者往往支持重新配置政治空间,即通过领土自治甚至分离等机制解决所谓的不满,特别是少数民族的不满。威权冲突管理则认为空间是一种可供利用的资源,潜在的反叛者不仅可以利用空间来组织、招募成员和获取物资,还可以将自己的规范秩序强加给该空间范围内的一部分人,从而增强他们的影响力。因此,威权政府试图通过军事巡逻、扎营和占领的手段来渗透、封锁、控制特定空间,而实现这一战略的方式往往是强制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等。

威权冲突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国家政治空间的重新集中化和同质化,但这显然会受到跨空间联系的挑战,如地方和全球经济之间的流动,或少数群体及其境外散居者共享的在线媒体。因此,国家会选择控制边界的手段来阻止空间的联系。威权管理也将通过城市规划和建筑来改造空间视为巩固新的权力等级的手段。在吉尔吉斯斯坦南部的奥什市,在2010年的种族冲突后,吉当局通过在城市的主要入口处建造民族英雄的雕像,对这座具有乌兹别克文化核心的城市进行了象征性的空间控制。

另一方面,威权冲突管理反对少数民族的政治自治或分权,认为这会破坏稳定,可能会加剧而不是解决冲突。对分离主义运动的要求让步往往会延长冲突,而不是解决冲突。自治机构、地区议会为分离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空间资源,使按族裔划分的政党得以发展庇护和资源,支持正在进行的分离运动。

(三)经济实践

威权冲突管理模式的经济实践涉及对商业和经济的干预模式,与自由式和平的后冲突重建框架大相径庭。自由式和平追求自由经济方案,包括减少贫困(以减少人们对社会经济的不满)、推进经济自由化(以促进私营部门业务和整体经济增长),其目的是产生“和平红利”。但在实践中,经济的快速自由化和国家支出的大幅削减有时会破坏稳定,后冲突时期的国际干预往往会导致非正式的、犯罪化的和腐败的政治经济。在威权冲突管理中,经济干预的主要目的是政治稳定,整体经济增长反倒是一个重要但相对次要的问题。国家政权对于冲突区域的经济治理模式有两个目标:一是阻止冲突区域的“反叛者”获得经济和财政资源;二是确保对政权的忠诚者成为冲突地区的主要经济受益者。

由于受到政府控制政治经济的影响,潜在和实际的叛乱者可寻求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包括有组织犯罪、海外移民资助和国际援助等,所以冲突地区的政府不仅试图控制合法经济业务,而且还试图控制犯罪企业和非法贩运,甚至挤压国际援助机构的活动。例如,在冲突后的塔吉克斯坦,对从阿富汗贩运毒品活动的打击一直是政权巩固和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结论

自由主义和平的话语和实践的新兴替代方案不是一种更加解放或混合的和平建设形式,而是一种以威权主义实践和非自由主义规范为特征的冲突管理形式。威权冲突管理寻求通过对公共话语、空间和经济资源的霸权控制,而不是通过妥协、谈判和权力分享的自由主义模式,来预防、缓解或终止国家内部的暴力冲突。尽管国际社会在名义上仍然致力于推进自由主义的和平建设模式,但许多面临内部冲突的新兴国家都对其内部冲突的国际化或自由主义和平要求的主权和武力使用进行限制感到不满。部分国家在国内推行威权冲突管理模式,通过对话语、空间和经济资源的控制来实现对冲突的管控和解决。尽管威权冲突管理模式的有效性仍有待评估,对话语、空间政治和政治经济的关注为冲突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议程,为非自由主义规范和政策提供了批判性的见解。

【编译者简介】




连小倩,中共党员,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020级研究生。本科就读于兰州大学国际政治专业,担任过班级生活委员,院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干事,本科期间连续三年获得学校三等学业奖学金,获得“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2020年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研究生期间分别获得一等和三等学业奖学金,曾担任院级学生会宣传部干事。

【校对者简介】

陈明霞,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020级博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分别就读于兰州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专业。

“有恒·欧亚学术编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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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连小倩

校对:陈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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