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边疆研究所所长邢广程研究员于2019年12月28日来到我院进行学术交流并作了题为“中俄关系70年的多维透视”的讲座,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的部分师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邢老师首先对中俄关系中的波动性与递进性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就中俄(苏)关系的阶段性历史分期方式提出了独到的见解。邢老师指出,探讨中俄(苏)关系,应着重把握两国关系的波动性和稳定性。相比中苏关系中结盟与对抗的起伏,中俄关系一直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从这一角度来说,最主要的原因是中俄两个国家从战略层面解决了中苏关系中没有解决好的一系列问题,极其深刻地总结了中苏关系中的经验教训并提炼了一系列中俄关系发展的规范和原则,这为中俄关系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充足的动力。邢老师强调了中苏关系兼具同盟和对抗两种相反的关系性质,而在中俄关系中,“伙伴”是这一关系最准确、最核心的表述。中俄关系不同于中苏关系的根源在于中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伙伴关系”。邢老师还创造性地总结出中俄关系的三种行为模式,即同盟关系模式、战略冲突模式和伙伴关系模式。三种行为模式通过两种转换模式进行变化,同盟关系模式转化为战略冲突模式的转换模式是论战泛化模式,而战略冲突模式转化为伙伴关系模式的转换模式是关系正常化模式。
其次,邢老师讲解了中苏与中俄关系中两个重要条约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一是这两个条约具备完全不同的性质。《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明确了其“同盟互助”性质,而《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则确定了两国关系是完全平等的“伙伴关系”。二是这两个条约具有不同的外部指向性,《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明确针对日本以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而《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不针对任何第三国。这两个条约均由中方提出,但时代背景、双方在其中的角色和利益实现、功能定位均不同。《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使中苏同盟关系的性质具有了法律基础和依据。《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则在贯彻落实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成为指导中俄各领域互利合作的综合性文件。
再次,邢老师指出,中俄对于边界问题的解决是中俄关系发展历程中的重要成果。中苏关系正常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成果,就是两国都认为有必要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重新开启两国边界问题的谈判。邢老师认为中国在解决边界问题上是具有成功经验的,同时,加强相关的研究和话语能力十分重要。
最后,邢老师与在座师生进行互动并解答了相关问题。邢老师回答了关于瓦尔代会议的提问,并对托卡耶夫担任哈萨克斯坦总统以来的中哈关系予以积极评价。对于国家间边界争端解决的相关提问,邢老师从边界问题解决的相关条件予以解答,主要包括争议方之间的信任问题以及战略条件的塑造、话语设置、海上维权等。邢老师还就俄罗斯的大国意识、中美俄三边关系的现状及前景、“一带一路”框架下中俄的互动过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讲座最后,邢老师肯定了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在相关研究领域的贡献,同时鼓励学院师生对中国解决边界问题的经验、毛泽东“大三角”思想以及中国在冷战结束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邢老师的精彩讲座赢得了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本次讲座不仅为同学们扩展了知识,让师生们增进了对中俄关系发展历程与未来前景的了解,有助于师生们在中俄关系中寻找学术研究的兴趣点,并激励他们就保障中俄关系顺利发展、行稳致远之道进行深入思考。
在讲座开始之前,邢老师一行三人参观了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和中亚研究所,并与学院副院长、中亚所教授曾向红就学科建设、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合作科研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曾向红感谢邢老师对学院建设和中亚所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并代表学院和中亚所向邢老师等人赠送了礼物。
文字:李嘉伟
摄影:魏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