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读书会】我院举行“常识”读书会第四十一期活动

日期:2023-05-23 作者: 点击:[

 

2023年5月21日19:00,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常识”读书会第四十一期活动在至公堂A322顺利举行。本次读书会由罗轶轩老师主持,来自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的同学参加了此次读书会。本次读书会的主要阅读内容是英国政治思想家洛克的《政府论》下篇的第八章:论政治社会的起源。

首先,洛克在第八章中提到了每个人生来都处在自然状态之中,除非在成年后由其明确地表示对某个政府的服从,否则他就一直处在自然状态之中。面对这一观点引起的质疑:难道每个人生来不就是处在某个政府的统治之下吗?既然如此,任何人又怎么会有能力自由地建立新的合法政府呢?对此,洛克论证的逻辑链条是这样的:如果这个论点是对的,这个世界也就不会出现这么多合法的君主国,如果人人都生而处在一个既定政府的统治,对其负有终生服从的政治义务,那么这个世界应该只会存在一个合法的君主国,这显然与历史情况不符。历史表明,人们有能力脱离生而受其统治的政府而建立新的国家,如果有一个人有权利可以自由地建立一个合法的君主国,那么其他人也享有这样的自由去建立一个国家,因为他们享有同样的自然自由。

洛克同时表示,父辈所承担的政治义务并不及于其子女,政府并不因为对父亲享有权力而主张对其子女也享有权力。洛克在这里想要表达的是:每个人都享有自然自由选择自己政府,父亲并没有为其子女选择政府的权力。这一观点无疑为构建一个合法的政治秩序带来了隐患,如果政府并不享有一代代人对其效忠和服从的义务,那么任何政府都有可能随时面临分崩离析的情况,本来享有自然权利选择政府的人们却可能会变成政府的敌人了。面对这一困境,洛克的解决方式是对“同意”进行了区分,他将同意分为默示的同意和明确的同意,只有明确的同意才可以使一个人加入某个政治社会成为其中一员,而且一旦明确同意加入某个国家,就永远地且不可变更地成为其臣民,除非政府解体。默示的同意,根据洛克的表述,只要任何人在某个特定国家的领土上享有安全与便利,那么就意味着这个人默认地同意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但这并不代表着这个人成为这个国家的一个成员,所以即使某个人在别国拥有土地,他也只是顺从他国的法律和政府的规定,可以随时退出这些土地,加入新的政府或建立新的国家。

洛克指出,一个人加入某个国家成为其成员时就必然把他的所有物(不属于其他政府所有的)并入这个共同体之中,人及其财产共同进入政府权力的管辖范围之中,并受到该国法律的调节,所以即便父亲并无替子女选择政府的权力,子女也甘于服从其父辈的政府是因为子女必须成为一国的公民才能继承父亲的地产,因为不会有国家允许分裂其领土使其为外国人享用,所以子女接受了继承地产的附加政治条件:即对管理这片土地的政府表示服从,这并不是父辈对子女政治选择的强迫,而是子女为享受经济利益而必然服从的政治义务。

读书会讨论过程中有同学对洛克的“同意”理论提出了不同的观点,罗老师鼓励同学们多进行思考,有可能会在其中发现新观点,进行学术创新。

撰稿:赵忠良

供图:罗轶轩

审定:罗轶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