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兰州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遴选推荐和招生录取质量。
推免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畅通咨询申诉和监督举报渠道,切实保障推免工作严谨有序、结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简称“院推免委员会”),院推免委员会在校推免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学院的推免生遴选推荐和拟推荐结果审核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常 虹 朱永彪
成 员:张军儒(纪检委员) 陈小鼎 高婉妮 曹伟 李益斌 肖涵 米鹏举 李亮
秘 书:雷环瑞 孙博
三、推免计划分配
学校下达学院的普通计划推免生名额共16个(其中含本研贯通计划1个,重大项目和萃英学者等计划1个),普通计划主要依据各专业学生人数(不含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和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类别 |
专业名称 |
下达计划(16) |
依分配办法核算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8 |
| 国际政治 |
7 |
本研贯通 |
国际政治 |
1 |
四、学生申请资格
申请人须为我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辅修专业和学士学位学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 品德端正,恪守学术诚信,具有集体意识与责任担当;树立家国情怀,维护民族团结。受到处分未解除的,或因以下情形受到处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纳入推免生遴选范畴。
1.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发表不当言论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
2.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情形的。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如取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高水平竞赛奖项,可突破前述综合测评排名要求,放宽至班级前80%(含)并具有申请推免资格。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者六级成绩应达到学校要求的425分,其他外语语种成绩应达到满分值的 60%;或取得德福考试(TestDaF)A2及以上、法语DELF/DALF考试A2及以上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TPKИ)B1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取得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成绩6.0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五、推免工作办法
(一)推荐办法
1.推免工作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均为百分制,权重之和为1,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80%,综合评价得分占总成绩的2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具有(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放弃推荐资格,需提供由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再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申请推免学生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含参军入伍)、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在认定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高水平竞赛奖项时,如有纸质版原始文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材料;没有的,必须提供官网查询渠道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支撑证明材料。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代表性成果计算分值,其他成果不予累加。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须对相关成果及学生本人在团队中的实际贡献做出必要说明,分别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将说明和承诺书作为附件签字后一并提交。
(1)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学生与其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或其他超出学生本人实际能力且影响公正认定的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2)高水平竞赛奖项: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专业竞赛(全国赛事)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
3.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并由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学科特长资格进行认定。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可视情况邀请校外行业专家。
(1)学院在组织认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证明材料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分委员会通过召开线下会议,集体研究认定。
(2)专家审核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由本人现场签字,由学院存档。
(3)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的学生一起,按照学院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4.学生在申请推免报名时需特别注意的事项:
(1)普通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 专项计划可以兼报。
(2)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
(3)学生须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类型自动作废。
(二)成绩计算方式
1.总成绩构成:学业成绩×80%+综合评价得分×20%
2.计算方法:
(1)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Σ(年度综合测评成绩)/3
(2)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前六学期必修课、限选课(不含辅修课程)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学业成绩排名按照加权平均成绩进行。
学业成绩=∑(必修限选课学分×成绩)/∑已获必修限选课总学分
注:所有课程以个人教学计划为准,不及格课程成绩按相关课程首次成绩计算,缓考课程成绩按缓考成绩计算。
(3)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得分(满分100分)包含:综合素质(占比30%)、科研成果(占比10%)、竞赛获奖(占比10%)、科研训练情况(占比15%)、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占比15%)、志愿服务经历(占比10%)、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占比10%)。
综合评价=Σ(综合评价指标*占比)
(三)综合评价办法
1.评价小组组成
(1)学院组成由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及教师为成员的综合素质审核评议小组(不少于5人),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分,并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2)学院组成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为成员的学科专家审核评议小组(不少于5人),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进行评分。
2.评价方式
申请人以个人汇报的形式向各评议小组成员进行汇报,汇报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综合评价各项指标所涉及内容,由各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和汇报情况进行评分。
3.交叉复核
学院专家审核评议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成评分工作后,学院安排专人对各项指标加分分值进行交叉审核;经审核确认无误,相关分值予以生效。
4.答辩考核
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参加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通过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综合评价指标加分情况,须在学院主页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括学号、姓名、专业、学术成果或学科专业竞赛获奖类型以及对应指标加分分值,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自次日开始计算)。如有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的,明确注明是否同意该生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并参与所在专业或班级进行排名。
(四)申请材料
1.学生提交申请表、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奖项以及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和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以及1份1000字以内的攻读研究生期间的研究计划概述,作为证明本人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
2.学生及指导教师科研诚信承诺书和个人贡献说明等。
3.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信。
六、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推荐工作自即日起至9月16日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推荐工作具体安排为:
(一)9月8日前,公布、公示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名单及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9月8日15:00-17:00,线下召开学院推免政策宣讲会,详细解读学校和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计划分配方案。
(三)9月8日—9日,申请推免的学生报名和资格审查。申请人(含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详见第五章第四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请排名在推荐名额范围内且放弃推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推免书面承诺书。
(四)9月10日上午,对所有申请推免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及公开答辩工作,随后对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9月10日下午,开展申请推荐免试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
(六)9月11日,将学院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备案审核。
(七)9月12日,确定推免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
注: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七、其他
(一)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于9月18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9月21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9月22日8: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9月24日14: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三)对于在推免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将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0931-5298692,15693102670;
邮箱:sunbo@lzu.edu.cn。
学院纪检委员电话:18919995998;
邮箱:jrzhang@lzu.edu.cn
校级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教务处:8912031/8912077/5292748/5292369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8912159
学校推免工作邮箱:tmgz@lzu.edu.cn
附件:
1.兰州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兰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诚信承诺书
3.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4.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参考目录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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