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高效、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学院本科专业的均衡发展,本着“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科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3级政治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朱永彪
副组长:陈小鼎 张军儒
成 员:常 虹 高婉妮 李益斌 肖 涵 李 亮 米鹏举
刘 倩 李 泽 王婉君 田 歌 孙 博
二、专业分流对象、时间及专业
(一)专业分流对象
政治学类1-2班(76人)
(二)专业分流时间:2024年4月19-29日
(三)分流专业
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
三、专业分流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采用学生自愿选择和学院统筹相结合的方式。
(二)每名学生可依次填报两个专业选择志愿,对于某专业第一志愿报名的学生按照课程成绩加权平均的方式对学生成绩进行总体排名,从高到低录取不超过人数上限的学生进入该专业。第一志愿专业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专业空缺名额进行排名、录取。
(三)依据学院的师资情况和专业实际,各专业原则上设人数上限50人,人数下限为26人。若某专业出现人数不足26人的情况,则由学院按照学科发展的需要和各专业人数的实际分布情况进行调配。
(四)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对2023年秋季学期所修的所有必修课程的正常考试成绩进行加权平均的方式得出最终成绩。
公式为:最终成绩=
四、专业分流的程序及组织安排
(一)4月19日,公布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并通知全体学生。
(二)4月22日,进行专业分流工作方案介绍,召开专业分流辅导会。召开2023级政治学类学生大会,向学生详细介绍专业分流办法,接受学生咨询。学生可自行向各系主任、相关专业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咨询。
(三)4月23日-25日,各班公示成绩、选择专业志愿,并上交专业分流审批表。
(四)4月26日-29日,学院审核专业分流审批表,并公示分流结果。
(五)上报学校教务处核准并备案。
五、其它事宜
本方案解释权归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附件: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专业分流审批表(单独下发)
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