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斌:《哈萨克斯坦国际合作办学及对中哈高教合作的启示》

日期:2021-07-02 作者: 点击:[

【摘要】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十分重视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在过去20多年,哈萨克斯坦制定和推行多项涉及教育发展的战略规划,高等教育发展呈现出主体多元化、标准国际化、导向实践化等特点。目前,哈萨克斯坦已基本实现高等教育体系重构,成为中亚地区高等教育水平最高的国家。然而,与资源投入不足密切相关的高等教育供需矛盾突出、整体水平较低等问题仍旧需要哈萨克斯坦着力解决。为此,哈萨克斯坦继续奉行国际合作办学的政策,以吸引和利用外部资源。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平衡利用国际资源和减少国际干预之间的关系是哈萨克斯坦无法回避的挑战。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哈萨克斯坦希望与中国在国际合作办学领域开展合作。但由于中国国外合作办学经验相对不足,因此在巩固和推进中哈既有合作的基础上,参与哈萨克斯坦大学咨询事务、设立专门项目或科研中心、入资哈萨克斯坦大学等是目前中国循序渐进地与哈萨克斯坦开展高等教育合作的稳妥选择。

【关键词】哈萨克斯坦 国际合作办学 高等教育 中哈关系

【作者简介】马斌,博士,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研究员

【出处】《中亚研究》第7期,第102-117页。

借助国际资源发展和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是哈萨克斯坦独立后一直采取的措施,而国际合作办学是哈萨克斯坦利用国际教育资源的重要方式。目前,哈萨克斯坦利用国际合作办学方式建立的大学有8所,并仍然秉持允许国外资源进入高等教育领域的政策。随着“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哈人文合作的推进,哈萨克斯坦通过相关渠道向中国提出了合作创办高等教育机构的请求。因此,总结哈萨克斯坦国际合作办学经验对深化中国与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合作具有积极借鉴意义,对推动和落实“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中哈人文合作也具有现实参考意义。本文主要在概述哈萨克斯坦独立后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特征、成绩及问题的基础上,对哈萨克斯坦国际合作办学的现状及挑战进行分析,并提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国际合作办学领域开展合作的可能途径。

一、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苏联解体引发的经济社会危机同样波及哈萨克斯坦教育领域,使哈萨克斯坦原本相对完整、发达的教育体系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国家教育质量因此大幅滑坡。在过去二十多年的转型和发展过程中,哈萨克斯坦一直十分重视恢复和提升国家教育水平。哈萨克斯坦政府制定的国家发展战略,如《哈萨克斯坦发展战略2030》(1997)、《哈萨克斯坦战略发展规划2020》(2010)、《哈萨克斯坦发展战略2050》(2012)等,都明确把教育列为优先发展领域;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近年来提出的“光明之路”(2014)、“第三个现代化”(2017)等重大发展规划也重视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强调“让教育成为新经济增长模式的中心环节”。为响应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哈萨克斯坦教育职能部门在不同时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教育发展规划,包括《国家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2000)、《国家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2010)、《哈萨克斯坦教育与科学部战略规划2014-2018》(2015)等,采取了发展教育的专门措施。此外,哈萨克斯坦还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特点,通过制定和修改《教育法》(1999通过、2007年修订)、发布总统令、出台专项法案等方式来完善国家教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基础,处理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2018年7月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签署的《关于就扩大高等教育机构管理和学术自主性问题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部分法律进行修改补充的法案》,是哈萨克斯坦为改善本国高等教育体系提供法律依据的最新努力。

受上述战略和规划引导的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发展呈现出主体多元化、标准国际化、导向实践化等三大特点。

首先,教育主体多元化,主要是在打破苏联时期教育公立的传统,允许私立学校有偿向社会提供高等教育,从而形成公立教育和私立教育并存的局面。目前,哈萨克斯坦已建立起以大学(университет)、学院(итститут)和研究院(академия)为主要力量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哈萨克斯坦官方数据,2017/2018学年哈萨克斯坦共有大学130所,包括私立大学、州立大学、“股份制”大学、非民事教育机构(隶属国防部)、国立大学、国际大学、自治教育机构等不同类型(见表1)。此外,哈萨克斯坦还有5所国外大学分校未被统计在内。

1:哈萨克斯坦大学类型及数量

大学类型

数量 单位:所

私立大学

55

州立大学

32

“股份制”大学

17

非民事教育机构

14

国立大学

10

国际大学

1

自治教育机构

1

总计

130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哈萨克斯坦教育与科学部下设的信息和分析中心公布的数据整理绘制,Информационно-аналитическийцентр, «СТАТИСТИКА СИСТЕМЫ ОБРАЗОВАНИЯ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2017-2018,Астана, 2018,С.282-285。

其次,教育标准国际化,主要是学习和借鉴比哈萨克斯坦先进的国家的标准来改革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体系。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开展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主要对象为欧盟、美国、土耳其、俄罗斯等。这部分国家或主体在高等教育体系建设、运作、审批等环节执行的一系列标准被哈萨克斯坦主动、被动地接受,最终形成了多种教育方式共存的高等教育ge j,从而满足了拥有不同文化传统的群体对高等教育的需求。相比于俄罗斯、土耳其模式,哈萨克斯坦更倾向于将欧美模式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参照,因此它与国际标准接轨更多表现为“与欧美接轨”。在学历方面,哈萨克斯坦参照欧美标准建立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体系,并于1997年加入《里斯本条约》,推动高等教育学历互认;随着2010年加入“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 Process),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主要方向变为“欧洲化”,即按照欧洲标准重塑大学教学、管理和评价体系。

再次,教育导向实践化,主要是强调大学生培养应与企业需求相结合,认为高等教育要响应国家经济、产业发展的要求,大学和企业要加强合作,大学的专业设置、招生、教学等需要关注市场需求,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在满足企业需求的同时提高大学生就业率。面对当前的国家经济困难,教育机构也可在就业培训、在职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哈萨克斯坦《国家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明确提出通过高等教育机构和企业合作来提升大学生就业率(毕业第一年就业率78%),《国家加速工业创新发展纲要2010-2014》(2010)提出大学要和企业签订协议以保证学生实习和就业等都反映出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的这一倾向。

经过多年改革和努力,哈萨克斯坦已基本把被苏联解体破坏的高等教育体系进行了重构,并发展成为中亚地区高等教育水平最高的国家,无论在高等教育入学率还是在教育科研水平等方面都超过其他中亚国家。2017年,哈萨克斯坦各高等教育机构在读大学生总量为49.6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9.6%,超过了同期的世界平均水平,也高于其余中亚国家的水平(见图1)。哈萨克斯坦知名大学在QS全球高等教育国家排名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大学排名中的表现也一直好于中亚其他国家的大学。

注:本图由作者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整理绘制;

然而,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面临的挑战依旧突出,并未彻底解决独立后就一直存在的“资金不足、教材陈旧、教学设备落后、师资缺乏必要培训、大学管理混乱、大量人才流失”等一系列问题,导致高等教育规模、质量等难以满足哈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首先,高等教育供需矛盾突出。在高等教育需求端,哈萨克斯坦的高等教育需求规模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将出现大幅增长,2020年哈萨克斯坦高中毕业生总数将扩大到20-25万,但2017-2018年哈萨克斯坦等教育院校招生总数为13.8万人。与此同时,在高等教育供应端,由于哈萨克斯坦教育政策改革的重要方向是“优化”教育体系,因此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机构数量从2004年开始就稳步下降。当前哈萨克斯坦教育政策重点依然是通过严格控制资质审批,对现有大学采取合并、降级、关停等举措,把大学数量压缩到100所。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压缩高等教育供应规模,凸显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供需矛盾。

其次,高等教育整体质量不高。在国际上,虽然哈萨克斯坦在QS全球高等教育国家排名位列第37名,但根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2017年发布的“教育最好的国家”排名,哈萨克斯坦在80个国家中仅排70名,这与哈萨克斯坦提出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有很大差距。在国内,哈萨克斯坦的高等教育质量问题突出表现为结构失衡,师资、硬件供应不足等。2015年,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入学率在城乡(40%,14%)、地域(阿拉木图最高,达到59%;克孜勒奥尔达最低,仅为13%)以及族裔(哈萨克族31%,其他15%)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在本科生年均学费2000美元,部分私立学校年均学费超过10000美元的情况下,哈萨克斯坦得到国家资助的在校大学生比例仅为29.4%,70.6%的大学生需自费接受教育。而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教师培养体系落后,教师、设施、设备和服务等供应不足同样制约着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发展。

实际上,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供需矛盾突出、整体水平较低等问题均与资源投入不足密切相关。通过对比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年度预算的变化可以发现,尽管哈萨克斯坦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在上升,如2001-2011年哈萨克斯坦“教育经费约占总支出的15%左右,”但因为总体规模较小和高等教育经费占比低,以至于很难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为此,哈萨克斯坦采取的对策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一是优化现有资源配置,主要是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把有限资源集中到提升教育质量、增强大学研究能力、增加学术和管理自主性、强化教育项目实践导向、建立全国性评定体系,以及推行终身教育等重点领域。二是利用国际资源,主要包括学生、教师、科研人员、高等教育管理人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将国际教育资源引入国内等。在发展过程中,哈萨克斯坦政府接受外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的援助外,如欧盟的“塔西斯计划”(从独立至2006年)、“新伙伴关系战略”(2007年之后)等,还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给予的贷款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教育事业,部分地缓解了教育经费紧张的状况,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发展。

总的来看,国际化和国际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哈萨克斯坦推动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措施,不仅能够推动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还能够带来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发展急需的资源,当前仍是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哈萨克斯坦国际合作办学的基本模式

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国际合作除包括学生、教师、行政人员对外交流、合作等常见方式外,还包括国际合作办学,既允许其他国家或机构联合或单独在哈创办、运营大学,这是哈萨克斯坦从国际社会引入资源、技术和经验,推动本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虽然哈萨克斯坦目前并未出台有关“国际合办大学”的专门法规和政策,但是它在通过“国际合作办学”方式创建8所大学的过程中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流程和模式。

(一)大学的合作创建

哈萨克斯坦国际合作办学的流程如下:首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与相关国家的国家首脑或其代表,或国际机构的代表就合作办学意向进行会谈并发表声明或签署协议;其次,政府职能机构签署合作办学的具体协议;最后,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发布成立大学的决议,双方代表机构根据总统决议和前面签署的协议落实创建学校具体事宜。哈萨克斯坦政府通常会向新建大学提供土地、设施及资金等支持;国外合作方则在师资筛选和派遣、教学和管理体系设置、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方面给新建大学以支持。以国际合作方式创办的大学隶属于哈萨克斯坦教育与科学部(简称“教科部”)。

依据国外合作对象的属性不同,哈萨克斯坦“国际合作办学”的基本模式可简单划分为“政府+政府”、“政府+非政府主体”两种。目前,哈萨克斯坦通过两种模式创建的大学各有4所。根据哈萨克斯坦教科部的标准,这8所大学中3所是“私立大学”、2所是“股份制大学”、1所是“国际大学”,2所是外国大学的分校(见表2)。实际上,如果按照是否主要依靠政府财政预算这一最常见分类标准,哈萨克斯坦的国际合办大学都可归为私立大学。

2:哈萨克斯坦的国际合办大学

“政府+政府”模式创建的大学

大学名称

境外合作方

哈方代表

创立时间

性质

哈萨克-土耳其国际大学

土耳其政府

教科部

1992

国际

哈萨克-德国大学

德国学术交流中心

教科部

1999

私立

哈萨克-英国技术大学

英国文化委员会

教科部

2001

股份制

埃及伊斯兰文化大学

埃及宗教捐赠部

教科部

2003

私立

“政府+非政府”模式创建的大学

大学名称

境外合作方

哈方代表

创立时间

性质

俄圣彼得堡工会人文大学阿拉木图分校

圣彼得堡工会人文大学


1993


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哈萨克分校

莫斯科大学

国立欧亚大学

2001


国际信息技术大学

卡内基•梅隆大学

教科部

2009

股份制

中亚大学

阿迦汗及阿迦汗发展集团

教科部

2021/2022年启用

私立

注:本表由作者根据各大学公布的数据整理而成;

除哈萨克-土耳其国际大学等少数大学外,哈萨克斯坦国际合办大学的招生规模都相对较小,而且收费一般比较高,其中排名最好的哈萨克-英国技术大学本科生的学费、考察费等项目共计收费5220-7750美元;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除埃及伊斯兰文化大学等较为特殊的大学外,哈萨克斯坦国际合办大学通常紧扣就业市场需求,以商科、工程、计算机和人文等专业为主。埃及伊斯兰文化大学是“哈萨克斯坦培训合格伊斯兰学学者、宗教学学者、阿拉伯语言和文化学者、英语教师的唯一高等教育机构。”整体而言,利用国际合办方式创建的大学在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在按照欧洲标准所做的哈萨克斯坦大学排名中,大多数国际合办大学处在中等偏上位置。其中,哈萨克-英国技术大学更是进入了前10名(见表3),而且在QS全球高等教育国家排名中位列哈萨克斯坦大学第七。由卡内基•梅隆大学的代理机构iCarnegies根据哈萨克斯坦第1166号总统决议创建的国际信息技术大学则是第一所通过欧洲机构认证评审的哈萨克斯坦大学。另外哈萨克斯坦人才培养和科研体系更接近国际先进标准,毕业生外语能力强,在出国深造方面表现较好也是国际合作大学对哈萨克斯坦学生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原因之一。

3:哈萨克斯坦国际合办大学排名(2017

大学名称

排名

评级

备注

哈萨克-英国技术大学

8

A


哈萨克-土耳其国际大学

41

B+


国际信息技术大学

45

B+


哈萨克-德国大学

51

B


俄罗斯圣彼得堡工会人文大学阿拉木图分校

55

B


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哈萨克分校

67

CCC


中亚大学

83

CC


资料来源:“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European Standard ARES-2017 ”,http://www.eurochambres.org/ares-2017/kazakhstan/

(二)大学的运营管理

哈萨克斯坦国际合办大学与哈萨克斯坦其他一般高等教育机构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需要遵守哈萨克斯坦宪法和法律,并接受哈萨克斯坦教科部的指导;不同之处在于由于接受了国外政府或机构的资源,而且哈萨克斯坦与相关国家政府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往往对大学运营管理具有特定要求,通过国际合作办学方式建立的大学在运营管理中除具有较大自主权外,还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国外合作方的意志和关切。尽管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或个人、企业等会向与哈萨克斯坦合办的大学投入资源,但哈萨克斯坦中央和地方政府及附属机构往往也是这类大学的重要资助者,加之哈萨克斯坦政府可以通过相关法令、规定、政策等对大学施加影响,因此哈萨克斯坦在国际合办大学的日常管理运营中占据主导地位。简单来看,哈萨克斯坦通过国际合作办学方式建立的大学的日常运营管理普遍依据哈萨克斯坦教育法的要求采取“董事会-校长-院系”三级权责体制,并设立咨询机构为董事会或校长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董事会(the Board of Trustees)是哈萨克斯坦国际合办大学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决定和处理学校重大事务。哈国国际合办大学的董事会主要来由国外合作方、政府职能部门、社会机构(媒体、公司等)等委派的代表组成。哈萨克斯坦政府参与创建的大学董事会主要依据哈萨克斯坦政府与国外合作方签署的协议来组建;非政府机构创建的大学董事会主要由学校股东的推选组成。比较哈国国际合办大学的董事会成员组成后会发现,哈方代表在所有国际合办大学的董事会中都拥有多数席位。

校长(rector)由大学董事会任命,主要负责处理大学日常事务,拥有广泛的权力,包括酌情分配资金、管理土体和房屋等硬件,根据不同的专业和贡献规定教师的工资等。大多数哈国国际合办大学的校长由哈方人士担任,仅少数合办大学校长来自国外合作方。比如,埃及伊斯兰文化大学校长由埃及政府任命、副校长由哈萨克斯坦政府任命,这主要取决于哈萨克斯坦与国外合作方就合办大学签署协议的相关规定。大学所设院系和行政机构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具体业务的基本单位,受校长直接领导。

“顾问”(advisor)或“顾问委员会”是国际合办大学负责给董事会或校长等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的咨询机构。有时,通过国际合作方式创办的大学还设有其他类型的委员会,如哈萨克-英国技术大学的“工业委员会”,同样是发挥建言献策的“顾问”作用。哈萨克斯坦国际合办大学咨询机构成员大多是在哈萨克斯坦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影响力的机构、企业或个人。比如,哈萨克-英国技术大学现任咨询委员会成员除哈、英两国机构的代表外,还有在哈萨克斯坦开展业务的大型跨国企业公司如埃克森•美孚、雪佛龙、中石油、德勤、安永等的代表。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哈萨克斯坦通过国际合作方式成立的大学一般以“哈萨克-某国”的方式命名,但并非所有采取这种方式命名的哈萨克斯坦大学都是本文所说的“国际合作办学”,例如,哈萨克-美国大学、哈萨克斯美国自由大学、哈萨克-俄罗斯国际大学、哈萨克-俄罗斯医科大学等均是由哈萨克斯坦国内机构创办的大学。此外,部分由哈萨克斯坦政府或私人创办的大学在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中发挥的作用不亚于国际合办大学。例如,哈萨克斯坦管理、经济和预测学院(Kazakhstan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Economics and Prognosis, KIMEP)大学早在2008年就已聘用了110名外国教授,采用美国学分制,全英文授课,极大缩小了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差距;2018年,KIMEP还成为中国国家外国专利局在中亚地区唯一的境外培训合作机构。成立于2010年的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国际合作水平同样在哈萨克斯坦国名列前茅。

(三)合作带来的挑战

虽然哈萨克斯坦在与国际合办方共建大学的过程中会对资金、人员、设施等的管理、使用等具有不同意见,双方甚至可能因此发生争执,但相对于日常管理具体事务出现摩擦阻碍合作进展,以致于对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发展形成制约,国际合作办学背后所隐藏的多元价值观对哈萨克斯坦国家和社会具有更根本的影响。具体而言,这种挑战表现在如何在充分利用国际资源的同时,减少或屏蔽外国干预,降低外部价值观对国内社会的冲击,也就是平衡利用国际资源和减少国际干预之间的关系。

目前,哈萨克斯坦在办学领域的国际合作既有德国、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也有埃及、巴基斯坦、土耳其等伊斯兰国家,还有与哈萨克斯坦具有复杂历史和现实联系的俄罗斯。这些国家拥有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它们与哈萨克斯坦合作建立的大学往往采取能够代表本国或自身文明或与之密不可分的教育模式,聘用本国教师,使用本国教材和教学方法,并与本国教育文化机构、非政府组织等建立广泛、密切的联系。进入国际合办学校接受教育的哈萨克斯坦年轻人在经过四年或更长时间的学习后,很容易受到西方文化和价值观的影响。长此以往,哈萨克斯坦社会精英中就形成了推崇西式“民主、人权”价值观、接受某种宗教教义,或强调俄罗斯文化的特定群体,从而强化和巩固了哈萨克斯坦社会精英的多元分化。在正常情况下,这种精英分化格局不会对哈萨克斯坦国家治理造成挑战。然而,一旦哈萨克斯坦社会出现动荡,或者哈萨克斯坦与相关国家关系紧张,那么由国际合作办学培养出来的社会精英群体及其分化就可能成为哈萨克斯坦稳定和发展的潜在风险。

即使不考虑这种长期影响,教育领域的国际合作导致国家面临外交压力的情况在哈萨克斯坦实际上早已存在。2015年,哈萨克斯坦发生的大学解雇外国教师事件使哈萨克斯坦受到西方舆论界的批评。2016年,土耳其在国内发生未遂政变后向哈国提出了尽快关闭居伦在哈萨克斯坦创办的学校的要求,哈萨克斯坦政府发表声明予以拒绝。此次摩擦虽然针对的是27所土耳其与哈萨克斯坦合办中学,但足以证明合作办学无法避免政治外交摩擦。

三、对中哈高等教育合作的启示

随着中哈关系水平不断发展,两国高等教育合作也在双边、多边层次持续推进,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两国间的人文合作更受重视。简单地看,两国教育合作主要包括教育领域人员往来和青少年交流,互派留学人员,开展人才联合培养,推进语言教学合作等;中国企业加入哈国大学咨询委员会,两国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与其他成员国共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在双边关系框架内创办“阿斯塔纳舞蹈学院”等则是中哈教育合作的重要拓展。近期,哈萨克斯坦有关机构在同中国大学落实合作项目过程中提出了合作办学的请求,从而将中哈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办学事宜提上日程。

2018年7月,复旦大学和阿斯塔纳国际科教中心共建的“中国-中亚研究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在复旦大学根据教育部指示与阿斯塔纳国际科教中心落实“中国-中亚研究中心”成立事宜过程中,哈方提出希望复旦能够参与阿斯塔纳国际科教中心主导的“阿斯塔纳国际大学”创办和建设,甚至提出复旦大学可以在即将成立的“阿斯塔纳国际大学”建造教学楼,依托“中国-中亚研究中心”设立复旦大学校区;之后,阿斯塔纳国际科教中心还积极联系中石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产业海外促进会等公司和机构加入“阿斯塔纳国际大学”咨询委员会,表现出吸引中国资源进入高等教育领域的强烈意愿。

哈萨克斯坦尝试推进与中国在高等教育领域合作办学主要出于三个原因:一是对通过国际合作办学来发展高等教育的模式比较认可,认为国际合作办学较为成功,有力推动了国家高等教育体系完善和发展;二是希望扩大高等教育资源来源,近几年哈萨克斯坦经济遭遇困难,仅靠既定的国家教育预算和现有的国外资源已不能满足高等教育发展需要,亟需寻求新的国际资源;三是认为中国可成为比较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来源地,经过与中国长期合作后,比较认可和接受中国通过教育人文投入维持和发展两国关系的政策。

对中国而言,虽然中哈高等教育合作在纵向、横向上不断发展,但中国对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的参与度同西方国家、伊斯兰世界和俄罗斯相比仍然较低,使中国在吸引哈萨克斯坦年轻人、塑造良好国家形象等软实力竞争中受到一定限制。鉴于目前哈萨克斯坦仅靠现有国内外资源短期内无法解决高等教育面临的教师质量不高,缺乏系统的培训体系,物资科技装备更新换代慢,缺乏教育服务资助的国际体系,教育、科技与产业整合不足等问题,考虑利用国际合作办学方式拓宽和深化中哈高等教育合作,是巩固、提升中国在哈萨克斯坦乃至中亚影响力的重要方向。不过,由于中国海外建大学的经验尚不充足,而且之前也从未在哈萨克斯坦及中亚其他国家有过类似尝试,因此在巩固和推进中哈既有高等教育合作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探索参与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领域的多元模式是较为稳妥的选择。具体而言,中国目前可以采取的政策措施包括参与哈萨克斯坦大学咨询事务、设立专门项目或研究机构、入资哈萨克斯坦大学等。

首先,参与哈国大学的咨询事务。哈萨克斯坦大学通常都设有咨询委员会等社会联系机制,目的是吸引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学校建设,扩大和稳固大学与社会的关系。这为中国有关部门同哈萨克斯坦大学在日常管理领域建立联系提供了渠道。简单地看,就是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开展业务的知名公司、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等利用合适时机参与哈萨克斯坦大学咨询委员会,这不仅能够扩大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大学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联系,还能够加深对哈萨克斯坦大学社会关系的理解和把握,从而为将来在国际合作办学过程中处理与社会不同主体的关系积累经验。

其次,设立专门项目或研究机构。在哈萨克斯坦大学内设立专门项目或研究机构是利用现有平台深入参与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积累合作经验为国际办学做准备的基础方式。开展这种合作的中国主体,如大学、研究所、基金会等,由于能够真正参与到项目或机构的运营管理,因此可以在具体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为合办大学积累经验,从而支撑未来可能的合办大学。2018年7月揭牌的复旦大学与阿斯塔纳国际科教中心共建的“中国-中亚研究中心”就是这种模式的代表。

最后,入资哈萨克斯坦大学。哈萨克斯坦现行管理体制允许国外资本进入本国高等教育领域,这对中国以入资形式参与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事业是一个有利条件。中国企业、机构等可在中哈两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哈萨克斯坦股票和资本市场以收购、参股等方式成为哈萨克斯坦大学的所有者,并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正常参与相关大学的决策管理,从而积累在哈萨克斯坦大学以所有者身份开展业务的经验。

四、结语

总之,合作办学是哈萨克斯坦利用国际资源推动本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式。哈萨克斯坦从独立至今已经与欧美国家、伊斯兰世界和俄罗斯等通过合作办学进行了深度合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未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合办大学也将成为中哈两国进一步深化人文合作的重要途径。但因欠缺海外办学经验,所以对哈方提出的合作办学请求,中国可在在参与哈萨克斯坦大学咨询事务、设立专门项目或研究机构、入资哈萨克斯坦大学等方面有所作为,从社会关系、具体业务和决策规划等层面为在哈萨克斯坦参与大学运营管理大学积累经验。从中哈人文合作现状来看,中国当务之急应是改变语言培训、文化课程等占据主导地位的局面,充分发挥已设立项目或研究机构的作用,推动中国与哈萨克斯坦高校切实开展科研在地化合作。当然,这种合作仍以不干涉内政、相互尊重主权和特殊利益关切为基本原则,从而使高等教育合作成为推动中哈关系发展的良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