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招生】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日期:2025-03-21 作者: 点击:[

为保证安全、公平、科学、稳妥做好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根据《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对考生专业基础和素养、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二、复试对象

2025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并符合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三、复试形式

复试全部采用线下复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

具体笔试科目请参照《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复试考生认真如实填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严禁他人代填代签,“考生本人填写”栏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名。

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试人数不低于实际录取人数的120%,如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安排

(一)报到

时间:3月30日(周日)上午9:00-11:30

地点:兰州大学校西区学生活动中心602

注:考生持《准考证》入校,往返交通食宿自理。

(二)复试材料

复试考生须最晚于3月26日中午12:00前将个人简历(简历一页为宜)发送至zgy@lzu.edu.cn邮箱,并以“一志愿复试-报考学科-姓名”进行命名。报到提交如下材料及复印件: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见附件)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5.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6.申请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7.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8.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建议依据个人简历准备),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三)复试考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100元/生,由招生学院于复试前收取,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考试安排

1.笔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

时间:3月30日下午14:30-17:30

地点: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通知。

2.面试

含专业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准备个人自述3-5分钟,包括个人学习情况、实践活动与获奖、学术成果、特长爱好、对报考专业的科研了解情况等。

时间:3月31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通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3月31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通知。

☆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携《准考证》《身份证》提前十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身份核验。

(五)复试成绩公布

4月2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总分×50%

*其中复试成绩总分=笔试×2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面试×6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按照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上各项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类别确定

1.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3.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及录取专业确定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招办。

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考生可提前在学院网站研究生培养栏目中了解各专业导师的基本情况,并在报到后填写选报志愿,最后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

(五)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在复试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1802

电子邮箱:zgy@lzu.edu.cn

联系人:雷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606办公室

(二)学院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5298689

电子邮箱:jrzhang@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