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 编译
【文献来源】Scott Blakemore, “Chinese Regionalism: China’s Engagement with ASEAN and SCO,”Culture Mandala: The Bulletin of the Centre for East-West Cultural and Economic Studies, Vol.11, No.1, 2014, pp.22-28.
【作者简介】斯科特·布莱克莫尔(Scott Blakemore),邦德大学(Bond University)国际关系助教。
【文献简介】《文化曼陀罗》是由东西方文化和经济研究中心出版的学报,旨在提高学术界和公众对影响国际关系、全球化和东西方关系的文化和政治事务的认识。东西方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于1993年在邦德大学成立,该机构是为亚太地区的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互动提供研究、教学、跨学科应用和公共教育的中心。
ScottBlakemore
Culture Mandala
一、研究背景
当前,大国地位正在国家之间发生转换,大国与全球机构的接触日益增加。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军事的强大,中国具备了与区域机构及其成员国进行接触的能力和动力,这最终将影响国际体系的重塑。中国对待多边主义的态度表明,中国“偏爱多边经济合作,依赖于使用软实力,倾向于利用多边主义和双边主义之间的互惠关系,善于实施具体的制度规范”。这些特点在中国对东南亚和中亚地区采取的多边做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特别是在东南亚国家联盟和上海合作组织两个框架中。因此,本文将对中国与这两个组织的接触进行考察。
二、主要观点
首先,作者评估了北京与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的接触以及中国在东南亚地区日益增长的影响力。其次,作者考察了中国与上合组织(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sation)的接触以及中国在中亚地区稳定存在的原因。这为解释“东盟方式”(ASEAN Way)和“上合精神”(Shanghai Spirit)铺平了道路,突出了中国利用制度规范和框架参与国际体系的趋势。换句话说,通过采用仍然重视双边关系的多层次方法,中国能够在不同的战略层面上进行接触。通过推进和构建“东盟方式”和“上合精神”中的制度规范,中国可以与多个国家合作并扩大自身的影响力。
(一)东南亚国家联盟
自1967年成立以来,东盟通过谈判和会议确立了一些宣言,并将其作为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的“软法”机制。但是,当每个成员国都试图满足自己的国家利益和战略方向时,“软法“的实施变得困难。缅甸、柬埔寨、老挝、泰国、越南、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10个成员国,按照该地区特有的传统决策方法,在协商决策过程中进行合作。这种做法已经促成了许多可以与其他地区和国家联系的多个机制,例如,亚洲区域论坛(ARF)、“东盟+3”(中国、日本和韩国)、东亚峰会(EAS)。中国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也是这样形成的。
中国参与东盟事务是其睦邻周边政策的延伸。尽管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持续的海洋权益主张,中国与亚洲国家的关系并不像一般言论所暗示的那样直截了当。相反,它们已经形成了一个由惯性、风险和对抗构成的复杂网络,中国在这个网络中从多个层面进行互动,目的是影响各个成员国,而不是被东盟的制衡所牵制。一些人认为,中国在这个被视为“维护东南亚地区经济和地缘政治秩序稳定”的东盟中乘风而上,通过利用更密集的经济接触,中国可以塑造该地区的秩序。对于那些发现自己与中国接触可以获得经济激励的东南亚国家来说,它们也希望美国对东盟成员国的安全承诺能够平衡中国的影响力。
在比较美国和中国与东盟的接触时可以得知,截至2005年,中国已承诺在东盟内部16个不同领域运作46个不同的接触机制,而美国只发展了15个不同的接触机制,尽管东盟自1967年成立以来得到了美国的大力支持。2014年,东盟秘书长宣布美国在该地区存在明显的“外交缺位”(diplomatic absenteeism),美国明白自己正在失去对该地区的控制。中国在“东盟+3”机制的存在意味着,中国可以通过利用美国的相对衰落,在框架内直接挑战该地区的传统大国——包括日本和美国。该地区目前存在的海洋权利主张造成的紧张局势,凸显了中国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日益增强的军事能力。北京在该地区的强硬姿态暴露了东盟缺乏冲突解决机制(尽管存在“东盟方式”),该机构日益被视为一个“消耗资源型的谈判场所”。相比之下,中国巧妙地利用“东盟方式”使自身的参与能够与其利益和大国地位相匹配。对比中国在上合组织中所做的努力,这值得进一步深思。
(二)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其成员国涵盖了亚洲众多国家。印度、巴基斯坦、伊朗、蒙古和阿富汗是上合组织的观察成员国,白俄罗斯、斯里兰卡和土耳其是上合组织的三个对话伙伴(译者注:本文发表于2014年)。《上海合作组织宪章》(The Charter of the SCO)规定了该组织的优先目标: 加强相互信任、友谊和睦邻关系; 发展合作以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协助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 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观察人士一致认为,东盟和上合组织有许多相似之处——它们利用一种不干涉主义的思维方式,对西方自由民主一体化的传统观念提出质疑,并将其编入一套规范当中。众所周知,中国可以允许东盟在东南亚地区发挥推动作用。相比之下,中国在上合组织乃至中亚地区都有重要的影响。这是因为中国是上合组织的创始成员国,其经济实力和军事存在正在日益增长。
中国的实力和影响力被包裹在其经济发展之中,日益密集的常规交往则巩固了这一点。借助上海合作组织,中国能够将其主权、不干涉、经济相互依存、基于历史联系的双边谈判和磋商等国内原则投射到大中亚地区。与中国在东盟的地位相比,中国对上合组织的参与显然是一种更为自信的领导地位。通过利用其经济实力,中国能够接触和影响其他国家,以此来保护自己的主权和边界,这点与东盟不同。但是,这两种机制都使用了一套约束松散的准则,中国为获取利益而采用了这套准则——“东盟方式”和“上海精神”。
(三)制度规范: 认识“东盟方式”与“上海精神”
中国建立和运用规范的能力是其战略的延伸,这清楚地体现在北京支持和推动“东盟方式”和“上合精神”中,这两种共识体系与西方传统国际机构的形式和受规则约束的结构形成了鲜明对比。
“东盟方式”建立在四个原则之上: 不干涉东盟成员国的内部事务、秘密外交、不使用武力, 以及通过协商一致做出决定。其决策过程基于成员国之间非正式和自由的互动,以便达成一个高度的协商和共识。这使得东盟中较小的国家能够发出更加强而有力的声音并保持自身的主权和独立。这套方法是基于该地区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产生的,因此“东盟方式”取得了进展,不是通过规章制度,而是通过协商一致。
从中国的角度来看,“东盟方式”的优势在于:首先,它可以在该地区进行地缘政治规划以及长期的外交进程;其次,它可以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使得它们之间的协商能够在排除西方国家的影响下进行。对于中国而言,“东盟方式”的弱点在于不使用武力和不干涉原则。虽然中国在国内事务中推行这些原则(从而阻止外国干涉内政,如在新疆和台湾分裂主义问题上),但是中国在越南和菲律宾的领土主张上却描绘了一幅不同的画面,这些冲突阻碍了中国与东盟的关系。但是,通过审慎的外交和强大的经济一体化,北京可以继续与东盟在双边和多边层面上进行互动。中国在一个没有正式成员资格的机构中做到这一点——这就是通过遵循“东盟方式”而取得的成果。
中国在中亚采取了类似的做法。“上海精神”的支柱是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这些特点与“东盟方式”有相似之处,特别是在互信、协商、多样性、合作发展等方面。中国的“和平发展”和“和谐地区”政策在上海合作组织中最为引人注目。这套准则使中国能够维护其在该地区的影响力,也能维持中国对其内部事务的控制力。
中国在上合组织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在制定原则和规范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它看到了“东盟方式”的好处,并将这套原则应用于中亚。事实上,“东盟方式”在很多方面与上海合作组织倡导的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不同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相似。这一制度是中国参与区域机构的典型例证,通过在非正式规范协议范围内运作,中国可以在其认为合适的范围内成长和发展。通过上合和东盟,中亚和东南亚地区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三、总结
中国与东盟和上合的接触体现了它是如何参与国际体系的。两者的区别在于中国无法左右东盟的发展方向。东盟在东南亚占据主导地位,中国通过经济上的接触,参与到了这一区域组织的发展进程中。相比之下,中国在建设上合组织、发展上合组织并将其制度化、发挥其对中亚地区的影响等方面起到了主导作用。不同的地区需要不同的方法,但是中国对这两种机制的方法最明显的共同点是,针对“东盟方式”和“上海精神”的非正式和制度化的规范,这使中国能够在多个战略层面与之进行接触。和平、合作和协商的外交进程使中国能够利用其经济实力来影响地区政策。
可以得出结论,通过推动和构建“东盟方式”和“上海精神”的制度规范,中国能够通过与多个国家的合作来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在这个政治全球化的时代,中国与东盟(ASEAN)和上合组织(SCO)的接触属于区域性的,但是这种接触脱离不了更广泛的国际背景。
编译:李 坤
校对:李兴基
审定:孙秀文
(本文由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组织编译。所编译文章的观点不代表发布平台,请注意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