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读书会】“常识”读书会第三十五期活动顺利举行

日期:2023-04-07 作者: 点击:[

2023年4月2日19:00,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常识”读书会第三十五期活动在至公堂A322顺利举行。本次读书会由罗轶轩老师主持,来自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的8名同学参与此次读书会。本次读书会的阅读内容是英国政治思想家洛克的《政府论》下篇的第五章。

本次读书会重点讨论了在自然状态下财产权是如何得到获得的。洛克认为,上帝创造世界,赐予给人类,让人类满足自己的生活,所以土地和所有自然产出的果实和动物,都是归于人类共有的。因此,在自然状态下,在能够拨归私用之前,没有人可以排他性地主宰自然物。但是,只有一个东西是人类自己私有的,这就是他的身体,他的身体只能他占有。于是,我们可以说,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所进行的工作,都是正当属于他自己的,一旦他把自己的劳动掺入到事物之中,增加了它的自己的因素,从而这个事物就成为了它的财产。

在财产权获得的过程中,洛克还阐释了对私有制的合法性论证。当我们采集食物的时候,在什么时候他属于我呢?在这里,是劳动,劳动使他与共有物品有所区别,劳动在自然产生的物品增加了一些因素,以至于劳动者对此产生了私有权利。所以,洛克认为,在这里不需要取得他人同意,否则人类就早就饿死了。

回到财产权的论述方面。洛克又强调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尽量多占,因为上帝给我们的财产获取规定了一个限度,我们只能以我们的所用为够,而不能贪得无厌,超出了这个限度,就不是他的财产。那么,除了土地上生产的果实和依靠土地的野兽,那么土地本身呢?洛克认为,土地也是可以私有的,一个人能够耕耘、播种、改良、开发土地,以及能够使用这个土地的产品,就可以据此使得土地成为他的财产。并且,在这里,不需要获得他人的同意。上帝指示人们开发土地,这就是为了生活,可以改良土地。改良土地并没有对他人不公,因为还有足够丰富的同样好的土地供他人使用。正如取河水一杯水,并不会导致他人的利益受损。所以,如果谁能够更好地开发自然资源,那么别人就不应该干预和抱怨,否则他就是试图白占他人的劳动成果。当然,人们不应该占据过大的土地,每个人所占有应该仅仅只有一部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其他人的权利。但是,在这里,洛克在这里暗示一种情况,他认为货币的出现,会导致激发人们的占有欲,由此土地的占有不断加速,并导致财产权的纠纷与冲突。然后,洛克鼓励开发土地,因为开发土地越多,土地利用率越大,就能获得更多产量。

本次读书会由八位同学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困惑,而罗轶轩老师的解读更是使得同学们深有收获,对于洛克的思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至此,本次读书会顺利结束。

供图:殷媛媛

撰稿:李兆山

审定:罗轶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