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常识”读书会第二十期活动

日期:2022-03-27 作者: 点击:[

 

四时读书,不知其余。读书伊何,会我者多。一与心会,自笑自歌——题记

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九时,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常识”读书会第二十期活动顺利举行。受疫情影响,活动仍然采取线上的方式。本次读书会由罗轶轩老师主持,来自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文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的九名同学参加了本期读书会。本次读书会的阅读书目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名著《论法的精神》,本次阅读范围是《论法的精神》第二章的第三至五节。

本次读书会,罗轶轩老师主要从法哲学和历史学两个角度对文本内容做了详细地补充说明。针对文中反复出现的“基本法”一词,罗轶轩老师解释道,“基本法,也被称为根本法,它最初起源于限制国王权力不断扩张的要求,同时,也规定了各种政体中的权力运行框架”,在讨论中,同学们参照现代民主之中基于权力的“信托”原则而形成的分权制衡机制,对这一概念有了清晰地理解。

接着,当读到“英国人为着维护自由,把构成他们君主政体的一切中间权力都铲除了”时,罗老师提示同学们要结合英国的亨利八世改革理解上下文,这时,有同学问及孟德斯鸠对“自由”概念的理解时,罗老师暂时搁置了这一问题,“本书第十一章会重新讨论这一问题,所以我们先不做讨论”。

随着文字的延展,在读到“最自然的,附属的权力,就是贵族的权力”时,顺着罗老师的思路,同学们自然地联系到了西欧的封建王国。在听取同学们的观点后,罗老师补充说,在君主制下的君主与人民,一方是压迫者,另一方是被压迫者。双方的关系处于严重的对立与冲突之下。事实上,君主的权力也同样会受到质疑,甚至是来自周围人的威胁,所以,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专制政体下的政治权术研究会如此的发达。比如,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商鞅的《商君书》等等。当然,这一话题也会牵涉到后文的政体原则问题,只有遵守诸如节制的原则,统治者才能减少人民的厌恶之情。值得注意的是,与东方不同,西方法律学说中有习惯法理论。他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不变的。法律是“被发现”的,而非被创造的。那些政治领袖面对具体问题采取符合正义与公平原则的措施,被认为是“发现”法律,而非制定法律。因此,所有的权力都被认为是司法的权力。

在罗老师的引导下,接下来同学们讨论了法国限制国王的具体制度,讨论了法律的监护机构——高等法院。当然,这一问题也与前面提到了从属的、中间的权力问题相关。通过罗老师的讲述,同学们了解到,在当时的法国,国王在颁布敕令或法律时会受到限制,如果高等法院认为国王的做法不符合正义的原则,就可以通过谏诤书的形式制止国王命令的颁行,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王权力的扩张,反映了君主政体下的制衡机制。如果同学们想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罗老师推荐大家阅读庞冠群的《司法与王权》一书。

在读书会的最后,罗轶轩老师和同学们分享了与文本相关的重要参考资料,包括阿尔都塞《孟德斯鸠:政治与历史》、列奥·斯特劳斯的讲稿《从德行到自由——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讲疏》、潘戈《孟德斯鸠的自由主义哲学》等等。

后记:三月草长,春水柔滑。卷帘窗晓,积轴墨花。莫负缃帙,珍重韶华。

撰文:杨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