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恒·第144译】巴基斯坦的宗教少数群体:身份、公民身份和社会归属感

日期:2022-09-30 作者: 点击:[

 

邓仕琴 编译

【文献来源】Maria-Magdalena Fuchs and Simon Wolfgang Fuchs,“Religious Minorities in Pakistan: Identities, Citizenship and Social Belonging”,South Asia: Journal of South Asian Studies, Vol.43, No.1, 2020, pp.52-67.

一、引言

巴基斯坦是世界第二大穆斯林国家。作为一个典型的宗教国家,巴基斯坦的国家建设、民族和文化身份认同的建构都被置于巴基斯坦的宗教信仰架构之中。尽管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在巴基斯坦中占据绝大多数,但学界对于“谁才是巴基斯坦的宗教少数群体”这一问题仍存在着分歧。而本文在此基础上,从身份认同感、公民身份和社会归属感三个层面来探究和定义巴基斯坦的宗教少数群体。本文首先回顾了关于这一主题的既有研究,指出本研究的独特性,就有关少数群体的流行话语和学术话语中有问题的概念和假设展开了讨论。随后,本文尝试着对“宗教少数群体”一词重新进行定义,强调“宗教少数群体”与其种性问题的之间的高度关联性,并指出这是南亚案例研究中所独有的特征。最后,作者将这一论述置于关于后殖民国家建设、该地区宗派主义历史、对宗教权威的争论以及在世界第二大穆斯林国家巴基斯坦争取连贯且广泛的政治和文化认同的讨论之中。

二、宗教少数群体、巴基斯坦和该领域研究现状

宗教少数群体仅占巴基斯坦总人口的4%左右,但他们却经常成为巴基斯坦国内新闻报道关注的焦点。在新闻报道中,巴基斯坦宗教少数群体并非一片祥和之景,舆论对宗教少数群体关注和讨论的中心通常是暴力、歧视和排斥。与大众话语类似的是,在关于巴基斯坦宗教少数群体的学术辩论中也出现了类似的担忧,即宗教和种姓制度对基督徒的“双重歧视”。缺乏教育、卫生、交通和保健的机会,受到职业歧视和参与实际的暴力活动,这种对巴基斯坦宗教少数群体“贴标签式”的描述似乎表明,他们几乎不可能过上正常的生活。

自齐亚·哈克(Zia-ul-Haq)总统统治期间引入所谓的“亵渎法”以来,学界关于少数群体的讨论主要转向所颁布法律的政治含义以及对该国基督教群体的迫害这两个话题,与此同时也强调基督教少数群体陷入困境、处于边缘化和遭受迫害的现状。在这方面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是琳达·沃尔布里奇(Linda Walbridge)2003年出版的著作《巴基斯坦的基督徒:约翰·约瑟夫主教的受难》。她在书中并没有从种姓污名化的视角来看待歧视和迫害,而是将亵渎法的政治和法律后果作为讨论的中心,以巴基斯坦第一位旁遮普天主教主教约翰·约瑟夫(John Joseph)的传记来探讨旁遮普基督徒及其生活世界。在沃尔布里奇的书出版后的几十年里,有关少数族群之间历史连续性和相似性的探索并没有在学术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相关研究仍从污名化视角来描绘基督教徒。直到最近,学界才开始出现反对基督教社区被描绘成被动的暴力接受者,强调其成员对政治话语的贡献以及他们对社会和媒体工作的参与。

现有研究中的一小部分还致力于基督徒生活经历的其他方面,例如与种姓制度的交集,历史起源的叙述,或尝试与其他宗教信仰群体建立对话等。如阿里·乌斯曼·卡斯米(Ali Usman Qasmi)在《艾哈迈迪派与巴基斯坦宗教排斥政治》书中证明了政治算计剥夺了艾哈迈迪派在巴基斯坦作为穆斯林的权利。萨迪亚·赛义德(Saadia Saeed)指出,缺乏“致力于所有宗教团体平等公民权利的具体官方意识形态”意味着“艾哈迈迪问题”将继续在政治领域出现。赛义德特别指出,自1980年代以来的“法院宗教政治化”最终结束了法律领域保护“艾哈迈迪人作为国家正式公民的权利”的非凡能力。安德烈亚斯·里克(Andreas Rieck)和西蒙·沃尔夫冈·福克斯(Simon Wolfgang Fuchs)揭示了当地和跨国什叶派宗教思想的辩证法,并对巴基斯坦的宗派主义进行了重新诠释。然而,作者认为尽管这些研究为推动巴基斯坦的宗教少数群体研究做出了宝贵的贡献,但对巴基斯坦宗教少数群体遭受排斥和歧视的关注在学术文献中仍普遍存在。

三、当下的关注点

作者认为从遭受排斥和歧视的视角去看待巴基斯坦的宗教少数群体是片面且不合理的,因为它忽略了一个事实,即这些遭受排斥和歧视的日常经历并不局限于宗教少数群体,相反,许多巴基斯坦公民也拥有同样的经历。他们也面临着日益失败的法律制度、严酷的国家以及法治缺乏的问题。巴基斯坦不仅是少数族群的危险之地,而且也是许多其他普通公民的危险之地。但由于宗教少数群体的人数较少,他们往往受到这些事件不成比例的影响。他们经常因其宗教归属而被单独挑出成为蓄意针对的目标,而且他们获得摆脱或应对这些遭遇的资源和机会也较少。此外,国家本身的一些法律规定了只有穆斯林才是享有保障权利的正式公民。因此,属于宗教少数群体的巴基斯坦人因其宗教信仰和由此产生的不稳定的公民身份而变得更加脆弱。然而,他们的经历也必须被作为“国家失败”、“威权主义”的兴起以及民族主义和社群主义意识形态的复兴等更大框架的一部分进行分析,而不是被简化为涉及普遍存在的“不容忍”的简单解释,因而被称为是伊斯兰教的“固有”或“伊斯兰化”进程。

狭隘地关注迫害和排斥所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经验的同质性,即似乎少数群体成员是一群无法识别的受压迫者,所有人都遭受着同样的命运。在这样看来,一个人属于什么教派并不重要,所有少数族群都同样是巴基斯坦国家和社会集体排斥性的受害者。这种一贯的叙事有助于消除少数成员的个性、个人经历和能动性,而且还将其复杂的生活世界和宗教经历缩小到宗教排斥问题和与多数派“偏见”的日常斗争之中。然而,事实是,宗教少数群体的信仰体系,包括他们的宗教思想和活动、信仰问题、宗教社区和身份认同是复杂多样的现象,且在不同地区、社会阶层和教派之间差异很大。但目前为止,研究者对此知之甚少。

此外,“受害者身份”叙事掩盖了少数群体成员多元重叠的身份和关切,并将他们与更大的社会属性联系起来,例如种族、性别、语言和文化归属、区域历史、种姓、社会阶层、政治忠诚和职业地位。如巴基斯坦绝大多数基督徒是旁遮普族,虽然他们是宗教少数群体,但他们与其他旁遮普人有着共同的历史、种族、文化和语言联系。在社会上,少数群体也经常发现自己处于更广泛的范围内。

一言以蔽之,目前关于少数群体的诸多研究表明,他们的生活没有受到更广泛的历史、社会和政治发展的影响,就好像他们漂浮在一个永恒和无限的虚空里。这意味着他们的处境被置于一个亘古不变的状态,没有改善的希望,而他们周围的更大社会正在不断发展。这种将少数群体视为孤立于更广泛的社会发展之外的社区的非历史性和脱节解读具有误导性,是一种人为的建构。因此,虽然人们意识到少数群体成员在巴基斯坦面临许多困难,但我们并不清楚这部分面临诸多困难的少数群体的真正身份。

四、主要统计数据及其遮蔽的问题

作者通过更加关注印度教徒、基督徒和达利特人,并遵循巴基斯坦政府为人口普查目的而采用的宗教少数群体分类,以避免仅从对宗教少数群体遭受排斥和歧视的关注视角来解决上文提到的问题。本文所使用的人口普查数据有一个重要的限定条件,即增加了对巴基斯坦什叶派群体的比较研究。在术语的使用上,根据人口普查,什叶派没有被标记为少数族群,艾哈迈德派没有被纳入讨论。人口普查谈到了“在册种姓”,种姓主要不是一个宗教,而是一个社会类别。因此,在术语的选择上与人口普查中使用的术语相反,本文使用更常见的术语“达利特人”来指代具有(前)贱民和低种姓身份的各种人,以便于与印度的情况和达利特人越过边界流动的历史作直接比较。

然而,这种以数字为导向的“宗教少数群体”定义主要基于国家机构创造的统计数据,因此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它有可能使狭隘的、历史性的民族主义观点在现有的问题上享有特权。二十世纪,新的民族国家开始关注少数族群的突然“出现”,这是对民族团结的威胁。这种担忧对前现代帝国来说是陌生的,在前现代帝国中,往往是极少数人统治着由各种宗教和种族群体组成的庞大集团。然而,这种“威胁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所固有的,因为,现代的民族概念将语言,种族和文化特征视为人民要求自决和独立建国的合法性基础”。因此,无论是一战后的国际联盟,还是二战后的联合国,都强调国家内部的同化,并将少数族群视为这一进程的潜在威胁,从而制定了相关条约来“约束”和“规范”少数族群。巴基斯坦也遵循了这种大的国际趋势,并未制定明确的制度来保护少数群体。可以肯定的是,一旦民族主义框架被抛弃,在特定民族国家边界内构成少数群体的群体很快就会成为其他地方的多数群体。更为重要的是,少数群体以及他们在后殖民国家中的特殊地位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首要产物,并以这些意识形态附带的地图、边界和护照为标志。反过来,这意味着少数族群很容易被视为“第五纵队”。这种私人-公共断层线映射到巴基斯坦少数宗教群体不断争论的复杂“混合身份”上,使其不得不持续协调。然而,少数族群的历史和归属感、身份认同以及文化和宗教习俗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的民族主义运动之前。

对统计数据的突出关注产生的第二个问题是,这些数据不仅仅是“数字”,而是在特定背景下出现的高度政治化且经常引起激烈争议的信息。如在巴基斯坦2017年人口普查期间,该国经历了关于如何计算少数群体成员的激烈辩论,几乎所有宗教少数群体都指责政府少报或错报了他们的人数。因此少数族裔领导人呼吁他们的社区进行登记,以便他们的存在更好地反映在统计数据中,并提高他们的政治代表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变成了一类政治代表,也是国家创建“多数”和“少数”群体类别的关键方式,这些类别随后被用于政策执行、资源分配和推动身份话语的形成之中。

此外,将宗教作为身份类别的主要标志,存在着过分强调宗教归属感与其他形式身份认同之间的差异的问题,并给人造成少数群体内部同质性的假象。但实际上,本身高度分裂的少数群体中往往存在许多差异。种族、社会、种姓或政治信仰经常压倒宗教信仰,并促使少数族裔成员根据现实关切与其他族裔成员结盟,此外,少数族裔成员甚至经常与跨越国界的更广泛的网络建立联系。

种姓制度则是在定义少数群体身份时更为复杂和高度关联的存在。如印度和巴基斯坦的达利特社区主要通过反对种姓压迫的悠久斗争历史来定义自己。因此,他们的利益往往与(高)种姓印度教徒的利益背道而驰。与印度相比,迄今为止很少有研究来探索巴基斯坦达利特社区的宗教信仰。种姓制度在其他方面也与宗教身份严重交织在一起。例如,关于阿萨比“亵渎”事件,许多观察家指出,最初的指控主要不是关于宗教而是关于种姓制度。从历史上看,巴基斯坦绝大多数基督徒是来自贱民或低种姓背景的皈依者的后裔,他们由于殖民时期欧洲和美国传教士的活动而加入基督教阵营。尽管他们试图通过皈依殖民统治者的宗教来摆脱种姓制度,但作为南亚最持久和最普遍的制度之一,种姓制度是巴基斯坦社会和文化结构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今天的许多基督徒仍带有源于种姓的污名。尽管种姓制度经常被公开否认或认同为“印度教”的印度,但绝大多数巴基斯坦人民,无论其信仰哪种宗教,都承认并受到种姓及其等级制度以某种方式的影响,或者至少他们意识到种姓制度在自我身份定义之中所发挥的作用。巴基斯坦试图强制统一伊斯兰教身份,这使得消除种姓制度一度成为该国社区关注的焦点,但伊斯兰教身份的推行表面上统一了分裂的政体,实际却使该国“专制政府”合法化。

五、过去和阴谋论

如果以上关于种姓制度的论点得到进一步发展,那就意味着巴基斯坦少数族群的存在本身就是对过去事件的令人不适的提醒,或者是对等级制度和权力结构的替代想象,这些会在巴基斯坦多数社会的“集体无意识”中被压制。巴基斯坦的印度教徒坚定地认为巴基斯坦的局势不稳定,但他们试图在维持政局和做出反抗之间保持平衡。

除了作为一种令人不安的提醒或共享空间的替代可能性之外,基督徒、印度教徒和锡克教徒(尽管人数很少)则构成了对巴基斯坦公民身份进一步的挑战。他们象征着“来自外部的敌人”的标识,对巴基斯坦公民对其国家的认同和忠诚构成威胁。例如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在基督徒的情况下)或社区主义(在锡克教徒和印度教徒的情况下)的脆弱的被压制的记忆。因此,他们的继续存在可以被看作是“民族整体纯洁性中无法忍受的缺陷”,有可能引起穆斯林多数的“愤怒”。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非穆斯林的少数族群挫败了巴基斯坦穆斯林将自己视为“一个完整且无可争议的族群”的愿望。正如阿努沙·马利克(Anushay Malik)在她的文章中详细阐述的那样,这种焦虑从一开始就不存在。相反,在早期的巴基斯坦,基督教并没有被贴上“外国”的标签,因为基督教徒了解巴基斯坦的目标所在,即这个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军队以保护其边界免受印度的侵害,并推动其国内经济现代化。什叶派和艾哈迈德派在巴基斯坦的存在引发了社会上不同的焦虑。虽然什叶派代表了早期穆斯林分裂的创伤,而艾哈迈德派可以说违反了伊斯兰教的主要禁忌。因此,两者都有资格在不同程度上作为所谓的“来自内部的敌人”的象征,不仅不利于曾经历过不稳定和脆弱的巴基斯坦形成统一的民族认同,反而增强了内部冲突威胁的可能性,甚至是针对“真正”穆斯林群体的欺骗。

与基督徒类似,关于艾哈迈迪耶的阴谋论在巴基斯坦比比皆是,这些阴谋论将他们描绘成据称旨在破坏巴基斯坦国家稳定的特工。因此,巴基斯坦少数族群的存在往往被视为对国家构建和想象的中心叙事的挑战,就像现代民族国家中的许多少数族群一样。这些“其他”群体的存在使人们对公民身份和归属感的既定观念提出了质疑,并引发了人们对集中和扁平化的“巴基斯坦”民族身份的稳定性的焦虑。这是本部分希望引导讨论远离对巴基斯坦多数社会的关注以及少数歧视和排斥问题。它不是通过压迫者/被压迫者的二分法来看待少数群体,而是旨在强调巴基斯坦国家影响少数群体生活的复杂且出乎意料的方式。由于霸权主义和非包容性的公民身份概念,少数群体成员经常会被降级到“二等”巴基斯坦人的位置。与此同时,这种叙述可以作为一种蓄意的防御战略,表明少数族群对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的自我认知没有威胁性。

六、构建多重身份

在本文中,作者认为少数群体成员是多个重叠的身份的统一体,这些身份处于不断被构建、塑造、重新定义和实践演化的过程中。在纳维达·汗(Naveeda Khan)工作的基础上,本文的论述基于以下假设:自1947年成立以来,巴基斯坦政府一直处于“努力实现”共同的民族身份认同的过程中,但萨迪亚·赛义德将其描述为“去世俗化”,其中各种行为者不断致力于使国家制度和政治实践与相互竞争的宗教规范和情感保持一致。这使得宗教和宗教身份成为国家建设和现代政治的争议问题。在一个如巴基斯坦这样“国—教关系不稳定”的国家,“宗教与国家形成之间的规范性关系”是极具争议的。在这种背景下,少数群体身份的存在本身就使关于宗教差异在自由主义政治框架中的地位的辩论复杂化,并挑战了主要甚至只是口头上依赖于宗教归属叙事的国家建设进程。以卡西姆·扎曼(Qasim Zaman)的研究为基础,本文将巴基斯坦少数族群的地位争议解释为,伊斯兰现代主义者与“乌里玛”(ulama)之间关于新成立的巴基斯坦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和意识形态以及民族认同定义的深层次冲突的结果。作为一个建立在宗教—政治理念基础上的国家,巴基斯坦是一个需要特殊对待的例外,与此同时,对“例外”的过分关注使得研究者缺乏“比较”的视野。

编译者简介

邓仕琴,中共党员,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020级研究生。本科就读于西华师范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担任过班级班长,学院助理班主任、校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校青马班班长、校友总会助理中心编辑部部长、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长、政治与行政学院党支部组织委员等,本科期间获得特等奖学金六次、国家奖学金一次,中国电信奖学金,先后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四川省最美女大学生等荣誉称号。研究生期间获一等奖学金,兰州大学萃英杯二等奖,优秀团干部等,先后担任校研会学术部副部长、校青协城关校区主要负责人、学院研究生思政助理。

编译者简介

陈明霞,中共党员,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020级博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分别就读于兰州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专业。硕士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主持校级科研项目一项。

有恒·欧亚学术编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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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邓仕琴

校对:陈明霞

审校:王术森